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丰富党员教师文化生活,展示党员同志良好精神面貌,2023年12月21日,经济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开展了“红歌唱响新时代 砥砺奋进创辉煌”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教工支部书记带领党员教师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文件。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支部书记围绕《规定》条文进行全面解读,重点对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醒党员教师要时刻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一是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切实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二是慎用手中权力,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三是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结合学习联系实际,党员教师进行讨论交流。通过学习《规划》,切实感受到党中央对干部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干部培训的要求更加具体、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更加明确、干部教育的方法更具有操作性、对干部教育的保障也更加得力。通过学习《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明白了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依法履职能力。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持续加强相关规定条例等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更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成员张振江同志进行总结发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规划》和《规定》精神与要求,毫不放松加强党性锻炼,真正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履职本领,提升品行作风;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化担当精神。只要是职责之内的工作,不管大事、小事、急事、日常事务,都要细心、用心、上心去做好;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立足岗位做贡献,努力为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党员教师们主动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有序交纳党费。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成员张振江同志进行总结发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规划》和《规定》精神与要求,毫不放松加强党性锻炼,真正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履职本领,提升品行作风;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化担当精神。只要是职责之内的工作,不管大事、小事、急事、日常事务,都要细心、用心、上心去做好;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立足岗位做贡献,努力为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党员教师们主动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有序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