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良 李永新 副组长:刘嘉俊 游德升 组 员:贺杰 王芳 潘宗玲 朱品文 张跃超 匡永利 张小雪 王利军 张振辉 李钦显 刘文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要求制订我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我院各专业毕业生专业实习实施,协调处理我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检查监督我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各专业实习指导情况。 二、毕业生专业实习的组织形式 毕业生专业实习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的相关指导实施意见,2015届各专业毕业生专业实习形式采用院系统一安排和学生自实习两种。 学生应结合自己的技能及就业方向,进行实习形式的选择。实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能向学生提供能力训练的环境和岗位支持,学生能真正达到就业的过渡培养。院系不提供实习费用的支持,考核采用实习单位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毕业生专业实习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 2、需院系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须在2015年1月4日前向对应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按班级汇总后交主管领导。 3、所有参加毕业生专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与院系签订《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未签字的学生一律不准离校。 4、辅导员将上述材料分类汇总上报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5、参加毕业生专业实习的学生应和校内指导教师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校内指导教师跟踪记录学生的实习情况,毕业生专业实习的学生应按照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6、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按照院系计划进行。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与指导教师沟通,并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返校进行论文修改和答辩。学生必须在4月初与辅导员联系,以便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7、按照学校要求(如毕业清考),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8、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毕业生专业实习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 9、参加毕业生专业实习的学生在结束时,应按学校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习总结和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毕业生专业实习鉴定表》,于2014年6月前提交给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四、毕业生专业实习考核办法 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意见及成绩填入《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返校后由毕业生专业实习指导老师结合学生实习总结、单位初评结果、辅导员意见等综合判定毕业生专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未参加实习的学生或实习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学生,综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包括安全承诺书、实习手册模板、汇总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