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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 “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02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经研究,我院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在全院系学生范围内掀起争优创优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各班各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促进优良学风、系风的形成。

3.为我院大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张扬独特个性与彰显能力本位的人物评比舞台。

二、活动主题及口号

1.活动名称:经济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

2.活动主题:勤修励志、厚德奉献

3.活动口号:树立青春榜样,实现中国梦想

三、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四、评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且参加过团课、党课学习,且均合格结业;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无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在班级中上等以上;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学术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全国和省级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国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连续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

4.科研成果突出,在校级以上科研活动中获奖,或在知名报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取得国家专利证书,为校科研工作做出贡献。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6.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7.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破格参评。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与动员(4月2日—4月7日)

1.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发布通知。

2.各班级通过召开班会、学生干部会等形式宣传动员。

(二)院(系)评选(4月8日—4月15日)

(1)团总支、学生会成立评选小组,研究制定本院(系)初评工作方案。

(2)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扩大评选工作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发掘本班级的优秀学生,激发广大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

(3)报名可采取自荐、他荐和班级推荐形式。自荐即学生个人直接向团总支、学生会推荐自己,他荐即同学向院团总支、学生会推荐,班级推荐需召开主题班会,集体推荐。报名参选的大学生请如实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并及时提交至团总支、学会办公室。

(4)评选小组应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同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最终评出10名院级“十佳大学生”。

六、奖励办法

当选者前十名授予平顶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与平顶山学院第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

面貌

职务

综合考评/学习成绩

名次/全班人数

/ /

等级考试通过情况

1、200字左右事迹简介(制作选票用);

2、1500字左右详细材料,必须采用写实方式,请勿写成个人鉴定。在材料的第一部分将个人曾获得的表彰、奖励、荣誉等有关内容单独成文。

团总支、学生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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