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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4-06-05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管理工作,有序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促进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根据《平顶山学院教务教学管理工作手册》、《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院教[2011]75号)和《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与制卷的通知》(院教〔2014〕36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玉良 李永新

副组长:游德升 刘嘉俊

成 员:贺 杰 杨玉敬 潘宗玲 朱品文 王 芳 张跃超

李华平、李钦显、刘文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检查和重大决策、召开考前会议、对全院考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评比,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专业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兼任,组员由教研室自行决定。考试工作小组在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本教研室考试工作的落实,安排命题教师、审核命题质量,以及对各个期末考试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动员大会。5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布置期末考试工作,强调注意事项,加大对期末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6月19日召开全体学生考前动员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二、期末考试课程安排

2014年5月29日前,各教研室汇总上报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类型和考核方式,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考试课统计表》。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小组

三、命题与制卷

(一)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拟组建相应的期末考试命题小组并报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其承担相应的期末考试命题工作。

(二)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范围或试题题目,对于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务教学管理工作手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2014年6月12日前,各教研室主任和期末考试命题小组组织人员对本学期考试课程进行双向细目表格编制并命题。并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12:00前把试卷(包括专业课、公修课、考查课试卷)的电子档交到各教研室主任处。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小组

(四)2014年6月18日前填写《平顶山学院试卷印刷交接清单》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经办人员签字后方可印刷。

负责人:教学秘书

四、 考试环节

根据《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狠抓考风考纪,做好师生考前教育工作,加强对期末考试的巡查力度,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和《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考试巡考记录表》,对玩忽职守者要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务教学管理工作手册》严肃处理。

(一)成立督导巡视小组

主 考:李玉良 李永新

副主考:游德升 刘嘉俊

(二)2014年6月16日前,上报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巡考安排表。

负责人:教学秘书

(三)考试时间: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共计5天。具体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其他考试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五、成绩评定与登录

根据《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及《经济与管理学院评卷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与要求,组织老师学习学校和本单位评卷相关的文件,扎实做好评卷工作,要杜绝试卷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本次期末评卷中再次出现。

(一)各教研室在2014年6月18日前填写并提交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汇总表,由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统一设置。

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教务员

(二)评卷工作结束后要对试卷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填制“试卷分析表”前,要先进行预分析,预分析结果经领导审核后再正式填写试卷分析表。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小组

(四)对违反纪律、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务教学管理工作手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2014年6月28至7月3日,各教研室组织人员进行试卷评阅。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小组

(六)2014年7月3日至7月5日,任课教师登录成绩。

责任人:任课教师

(七)2014年7月6日至17月7日,组织人员进行课程考核档案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小组

责任人:教学秘书

六、检查与结果处理

(一)检查安排

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期末考试的命题、考试过程和评卷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命题结束后,对各试卷样卷进行抽检;考试过程中,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评卷结束后,对已评阅试卷进行普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人: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结果处理

1.对样卷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批评,责令其立即修改。

2.对巡视中发现违反考风考纪的现象,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将对教学单位的考风考纪情况进行通报。

3.在试卷复查中发现问题,将依据《平顶山学院教学(管理)违纪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经济管理学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