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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3-04-26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已任期届满,根据校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在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院(系)事权的意见》(平学院发〔2011〕8号)文件要求,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换届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通过换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结构合理、奋发有为的科级干部队伍,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适度交流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科学发展观。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改革,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热情为教学、科研和学生等工作服务。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六)身体健康的全校正式在编人员。

四、职位及职数

科级岗位9个

办公室主任岗位1个;

团总支书记岗位1个;

教研室主任岗位5个(其中,会计教研室主任1个,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1个,国际经济与贸易教研室主任1个,工商管理教研室主任1个,保险教研室主任1个);

实验室主任岗位1个;

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岗位1个。

五、任职资格

(一)年龄:提任正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的干部,提任正科级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科级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提任教学科研科级岗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任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工作年限:①申报正科级职务。现任副科级干部一般应任职两年以上(含两年);具有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②申报副科级职务。具有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近三年(进校不足3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按实际在校年数)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岗位面向全校选拔。

(六)教学科研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学科背景和教学(或管理)经历。

五、选任方式和程序

(一)选任方式。本次换届工作采取考察任命的方式进行。

(二)选任程序

1、宣传动员、理论考试报名(4月18-19日)。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组织理论考试报名。

2、对岗申报、资格审查(4月26日15:00-4月27日15:00)。凡报名参加全校科级干部换届理论政策水平考试者(含报名后免试者)自愿报名,每人可申报一至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填写《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换届岗位申报表》(表格从组织部网页下载),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按时报2216办公室刘嘉俊副书记处(联系电话:15037596200)。凡本人不申报的,不列入本次选拔任用范围。

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或存在其它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选任资格。

3、民主测评、推荐、组织考察(4月28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成考察组对报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现任科级干部对三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其他报岗人员陈述工作设想。然后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对报岗人员的情况介绍。

4、确定拟任人选(4月29日)。根据民主测评、推荐、考察情况,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票决,确定拟任人选,报组织部审批。

六、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纪律。科级换届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机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对违犯纪律的情况,一经查证落实,一律取消任职资格。

(二)科级换届坚持个人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对不服从组织调整安排的干部,一律作免职处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

1、近3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者;

2、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1/3者;

3、被师生员工举报,经查证属实,足以影响任职的;

4、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科级换届的领导,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李永新为组长,院长李玉良、副书记刘嘉俊、副院长游德升、李朝贤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考察组由高向丽,孔祥建,郑国强组成。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具体指导,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3-4-22

经济管理学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