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本院各个班级的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各班工作情况,促使各项工作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
第一章 评定原则
一、凡在我院(除毕业班外)的本专科班级均须进行评分,所有接受考核的班级要团结奋进,求真务实,自强自立,争优创先。
二、综合评分工作在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各考核测评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平时记载考核工作。
四、班级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综合评分总成绩=学习考核总评分*25%+纪律考核总评分*20%+文体与生活考核总评分分*25%+思想考核总评分*15%+卫生考核总评分*15%。
五、班级综合评分工作每月核实登记,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二章 综合评分内容和标准
一、班级综合考核是根据我院历年学生管理工作实践,对全院各班班风、学风等各方面要求具体化,分项考核,量化打分,综合评定。
二、班级综合考核有学习考核、纪律考核、卫生考核、文体与生活考核、思想考核五部分组成。
三、班级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学习考核和文体与生活考核各占25%,纪律考核占20%,卫生考核占15%,思想考核占15%。
四、班级综合评分成绩是对班级所做的全面考核,是评定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主要依据,院系还可根据各班综合考核的量化分适当调整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人数及比例。
五、各项考核均以60分为基线(加分总数最多40分,超过分作为排名参考分/减分总数不超过60分,超过分作为排名参考分),根据各班具体情况,考核组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加分和减分的办法进行计算。
第三章 学习考核
一、学习考核加分项共4项
1、凡被评为院“学习标兵班”,一次加3分;
2、英语通过国家四级及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人数占班级总人数比率在[50%,60%)的加2分,比率在[60%,70%)的加3分,比率在[70%,80%)的加4分,比率在80%以上的加5分;英语通过国家六级占班级总人数比率在[30%,40%)的加5分,比率在[50%,60%]的加6分,比率在60%以上的加7分;在省级以上核心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一人一次)记3分;在院内外专业报刊上发表文章(含通讯稿)一人一次记2分。
3、凡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人一次)加4分,院学科竞赛获者,可根据情况为所在班加1-3分。
4、期末本班内无挂科者加6分,挂科率小于本班人数比率5%的加4分。
二、学习考核减分项共3项
1、考试作弊者,通报一次扣5分(一人一次);
2、在学习场所违反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者一次扣1-3分。
3、挂科率占本班总人数20%以上的扣4分.
第四章 纪律考核
一、纪律考核加分项共2项
1、凡考勤率排名位居全系第一的班级加3分,居第二第三的班级加2分。(一月一次);
2、凡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善始善终,顺利完成任务的班级加2分;
二、纪律考核减分项目共7项
1、凡考勤率排名在全院后3名的班级扣2分 ;情节严重者扣5分;
2、在院学生工作会议中,凡班干部无故迟到、早退扣1分、旷会扣2分,不遵守大会秩序(无故扰乱会场者)的视情节扣2-3分;
3、凡无故不按规定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的班级每次扣3分,严重缺勤者视情节扣0.5—2分;
4、宿舍被院系通报者视情节扣1-3分,被校级通报者视情节扣3-5分;
5、班内个人被院系通报者视情节扣1-3分,被校级通报者视情节扣2-5分(每人次);
6、因打架斗殴,盗窃赌博,煽动闹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政策法令和院系纪律者,守校纪记过以下处分者,视情节扣3—6分;
7、凡班干部不按规定配合院上工作者,可视情节扣1---3分。
第五章 卫生考核
一、卫生考核加分项目共2项
1、凡在院宿舍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班级根据情况加0.5—2分;
2、凡集体组织为院办公室或其它校内机构义务打扫卫生(有证明)的班级可根据情况每次加1—3分;
二、卫生考核减分项目共1项,减总分不超过20分
凡在院宿舍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宿舍根据情节轻重扣相应班级1—3分(每舍一次);
第六章 文体与生活考核
一、文体与生活考核加分项共五项
1、凡参加校运动会破纪录者为相应班加5分,未获奖者根据情况加0.5—3分(一人一次),集体项目加0.5—1.5分(每人一次);
2、参加校、院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获奖者根据情况加1—2分,未获奖者加0.5分(一人一次),搞服务工作或拉拉队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级根据情况加3—5分;
3、凡参加校级以上组织的文艺活动获奖者根据情况为所在班加2—5分,参加者加0.5—2分。凡参加院以上组织的文艺活动集体或个人获奖者为所在班加2—4分,个人参与者加1分。(一人一次,按最高分计);
4、凡以集体名义组织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持证明)加1—5分;
5、在院团日活动开展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班级根据情况加1—3分(1月1次);
二、文体与生活考核减分项目共3项
1、在院文化活动开展中不积极配合工作的班级视情况扣3—6分;
2、在全院范围内团日活动评比中位居后三名者,依次扣3分,2分,1分;
3、未能保质保量准时完成院所下达的任务的班级视情节扣2—5分。
第七章 思想考核
一、思想考核以60分为基线
二、思想考核加分项目共4项
1、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被评为先进集体(以发文为准)。一次加5分。在文明校园建设,建校活动,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根据情况加2—4分;
2、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受院系表扬者,视情况为所在班加1—3分(每人1次);
3、凡被评为“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加5分(不重复加分);
4、凡班团干部齐心协力,班风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班级根据情况加2—4分。
三、思想考核减分项目共2项
1、在校园内举止不文明,违反大学生公德和建设文明校园等有关规定受通报批平者,对其所在班扣2—5分(1人1次);
2、班,团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严于律己,对工作不负责任,消息传达不准切不完善,贻误工作或给工作造成损失者,视情节扣所在班3—6分。
第八章 组织管理考核
一、具体由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等组成班级综合评分考核小组,平时各班应及时记录并及时交负责考核干部处,由班级综合评分考核小组定期检查核对,确保真实可信,逾期未交者按弃权处理。
二、班级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可书面递交考核加分申请,一经评定小组检查核对后,方可决议加分。
三、班级综合评分成绩初算后将公布全院,对有异议处,经班级综合评分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班。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