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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经济管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调整意见

作者: 时间:2020-03-16 点击数:

毕业生的专业实习(以下简称毕业实习)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占伟 刘嘉俊

副组长:李文同 杨玉敬

组 员:侯香红 贺 杰 王 芳 张逸风 刘 云 王翠英

张小雪 张跃超 徐峥嵘 沈远沛 郑 译 孟琳琳

胡 芸 刘 文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要求,从院系、专业实际出发,领导和安排我院会计学(含中外合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等五个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协调处理毕业实习工作中的问题,对各专业教研室各时间段内规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整个毕业实习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二、总体要求

按照《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的要求和规范认真组织落实我院毕业实习工作。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专业老师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实施与管理。专业实习计划的时间、实习内容、教师与学生安排、大纲等由各专业教研室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和安排,并在实习结束后进行专业实习总结。毕业生专业实习指导实行校内导师负责制,由校内导师具体承担所负责的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任务(专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同时也是论文指导教师),对其实习进行过程监控、指导和实习成绩的考核考评。

三、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选择和要求

专业毕业实习形式采用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和由学生自行联系的自主实习两种形式。大力支持和鼓励到专业实习基地进行“集中性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向基地集中性实习学生倾斜。学生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就业方向等情况,自愿选择。自主实习学生应提供实习单位的相关资质、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及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或就业协议,经批准或备案后,按要求实习。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要按规定时间、任务和要求进行,认真完成相关的实习工作任务。

自主实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习任务接收能力,能向学生提供职业岗位能力训练的环境和岗位支持。实习单位要指定实习指导教师(校外导师),院系要确定专业指导教师(校内导师),实习过程要紧紧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相近职业岗位的素质、技能训练等综合培养的要求,做到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岗位实践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大力鼓励和支持将自己的毕业论文课题与岗位实践结合起来进行实际问题的探索和解决,“真题真做”,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实习时间(学校规定实习总时间为至少十周):

2016级工商管理(含专升本)、市场营销(含专升本)专业为10-40周,在2019年7月-12月之间进行。

2016级会计学(含专升本)、会计学(中外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等专业实习在2020年1月6日——2020年3月29日之间进行(其中春节前2020年1月6日-18日为2周,春节后2020年2月3日-3月29日为8周,实际工作周为10周)。2020届各专业毕业生于2020年3月29日统一返校。

四、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不允许申请免修。因此,毕业生必须参加所在专业的毕业实习。否则,会影响本人的顺利毕业。

2、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一种实习方式。申请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参加院系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须在本学期期末放假前(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根据情况提前)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按班级汇总后交主管领导。

3、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在本期末放假前(除2016级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与院系签订《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未签字的学生一律不准离校。

4、辅导员将上述材料分类汇总上报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5、凡不按学院管理要求的个人行为,均不承认其实习的合规性,成绩不予认定,按没有参加实习处理,成绩以零分计。

6、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应准时到达实习地点、场所,实习完毕及时返校;实习期间按要求如实填写实习日志,接受学校抽查,应主动、及时与校内指导教师进行联系,并按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校内指导教师要及时跟踪记录学生的实习情况,掌握其实习动态,解决其实习中的问题。专业实习的学生应对因自己不主动联系、汇报而对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承担责任。

7、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在按计划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的同时,做好毕业论文写作等工作。在规定的时间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并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返校进行论文修改。所有专业学生必须在2020年3月29日前返校,统一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8、毕业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及时返回学校(3月29日),于2020年3月29日前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习总结和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毕业生专业实习鉴定表》,提交给专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对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实习、提交相关实习资料或提供虚假实习证明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因此造成实习成绩不合格而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9、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专业毕业实习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

10、学会维护自身权益,建议自主实习的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要求对方为自己办理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保险。

五、毕业实习考核办法

院系不提供学生专业毕业实习费用的支持,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采用实习单位(校外导师)考核与院系专业(校内导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习单位(校外导师)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意见及成绩填入《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学生返校后由毕业实习校内指导老师结合学生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初评结果、辅导员意见等综合评判其毕业实习的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未参加实习的学生或实习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学生,综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专业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明确我院学生在毕业生专业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承诺书。

一、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平顶山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定期向辅导员老师反馈自己在实习单位的情况。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二、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单位提供的宿舍住宿,不允许擅自到单位以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参加传销等违法经营活动,在实习单位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学生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其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学生在实习期间外出,必须向所在实习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回。

特别提醒:学生一定要保证能接收信息,并确保家长联系电话和本人电话能随时畅通。若是学生的原因无法联系而造成毕业手续无法办理等后果,由学生自负。

专业班级:2019年12

我认真阅读和清楚以上规定,承诺遵守并签名(按顺序签字,字迹要清晰):

经济管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调整意见

在疫情状态下,为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对原实习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一、对“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组 长:周占伟 刘嘉俊

副组长:李文同 杨玉敬

组 员:刘军英 贺 杰 王 芳 张逸风 刘 云 王翠英

张小雪 张跃超 徐峥嵘 沈远沛 郑 译 孟琳琳 胡 芸 刘 文

二、对“毕业实习的运行”进行调整

(一)对已完成毕业实习的2016级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两个专业的安排

2016级工商管理(含专升本)、市场营销(含专升本)专业为10-40周,在2019年7月-12月之间进行。2016级市场营销(69人)、工商管理(73人)两个专业共142名学生三分之一集中实习、三分之二自主实习,已于上学期全部结束,现均在家进行电子版“实习总结”整理与完善,可以通过网络上交校内指导教师;纸质的“实习鉴定表”在春节前已完成,等待返校时统计收缴。若不能按时返校,可通过快递邮寄给校内指导教师。具体上交时间等待通知,以不影响实习成绩的鉴定为原则,指导教师收到实习材料后,按规定给予成绩评定。

(二)对正在实习的2016级会计学、国际贸易、保险学专业实习安排做出调整

涉及2016级会计学(240人,含中外会计55)、国际贸易(73人)、保险学(36)三个专业共349名同学。部分同学春节前已进入实习,但春节后自动停止。2月份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我们通知大家暂停实习。目前除个别学生春节前外出实习没有回家,被隔离在当地(如苏州),大多数学生在家。保险学专业有13名学生在家通过网络集中实习(郑州人寿保险公司实习基地)。目前绝大多数学生为自主实习,在家乡隔离。

1.对“毕业实习时间”进行调整。原实习工作方案中,规定3月29日返校。由于疫情突发,返校时间推迟,实习时间可延后。在正式通知返校前,学生可在尚未返校期间继续网络实习或现场实习(复工复产条件许可,办理相关手续)。

2.对实习方式作调整。3月-4月期间,实习学生可实施“网络实习”。实习学生要主动与实习单位联系,由实习单位导师与学生通过网络就岗前培训、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厂纪厂规、业务流程、岗位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经验技巧、注意事项等与实习相关的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和培训。一旦复工复产,即可实习,实习时间会压缩,但效果不缩水。

如果最终无法实现现场实习,要求校内老师加强网络指导,具体指导内容由教研室安排。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相关网络培训和自己对专业岗位的理解、网上调查,写出岗位认知、调研报告等,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

3.对“毕业实习考核”进行调整。2016级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两个专业的实习考核不变,按照原方案执行。仅对2016级会计学、国际贸易、保险学三个专业的实习考核做出调整。

如果实习学生在3-4月份既有现场实习(实习记录、报告),又有网络实习,实习结束后可结合两个过程、两种实习形式的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如果没有进行现场实习,只进行网络实习,则按以下办法考核:

(1)实习学生提供“网络实习”的凭证材料:实习单位导师信息、导师与学生交流平台、方式;网络培训交流时间、内容;网络实习时间、方式、内容等截屏、电子材料。(开展网络实习的过程凭证Ⅰ)

(2)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相关网络培训和自己对专业岗位的理解,撰写和提交网上调查报告,专业岗位认知、调研报告等,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开展网络实习的结果凭证Ⅱ)

(3)毕业实习结束后,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习总结和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毕业生专业实习鉴定表》,提交给专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开展网络实习的效果凭证Ⅲ)

三、相关材料提交及成绩鉴定

2016级会计学、国际贸易、保险学专业实习学生要两手准备,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若4月中旬前能够开学,待学生返校后提交纸质材料。若不能开学返校,可提供电子材料或将纸质材料快递邮寄给校内指导教师,以便给予成绩评定。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电子材料:实习学生如果3-4月份不能到实习单位进行现场实习,只能进行网络实习,可以完成:凭证Ⅰ、凭证Ⅱ、凭证Ⅲ等电子材料。其中凭证Ⅲ包括《附件1:专业实习手册(实习总结)》电子版、《附件2:平顶山学院实习鉴定表》电子版(不用手工填写,实习学生可将附件2电子版传给实习单位,由单位制作加盖公章、实习单位导师电子签字的电子版,传回学校即可打印)。务必在通知时间内将以上电子版传给校内指导教师,以便进行实习成绩鉴定。

纸质材料:凭证Ⅰ、凭证Ⅱ、凭证Ⅲ等纸质材料,学生能返校了,由学生本人打印、提交(《附件2:平顶山学院实习鉴定表》由本人手填)。务必在通知时间内将以上纸质版上交校内指导教师,以便进行实习成绩鉴定。

四、对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实习学生的处理

对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实习、提交相关实习资料或提供虚假实习证明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因此造成实习成绩不合格而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五、对评先评优实施倾斜

在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评选中,对积极推进毕业实习改革的专业、老师和参与实习基地集中实习的学生给予倾斜。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3月5日

经济管理学院官微